对新费减备案模式下请求费用减缴若干问题的思考
新的费减备案模式实施以来,由于减缴申请费的请求应当与专利申请同时提出,审查实践中发现很多问题导致申请人无法顺利通过费减审批,尤其是申请费不予减缴,且在后续流程中无法挽回.本文针对审查实践中遇到的几种常见的问题进行介绍,并分析提出相关修改建议,以期帮助申请人顺利通过费减审批,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劳动,避免延误申请日.
费减备案、费用减缴、一致性、备案年度、不予减缴
G64;G25
2018-01-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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