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13450/j.cnki.jzknu.2015.01.019

论我国刑法应当增设暴行罪

引用
社会发展转型期,暴力伤害案件多发.传统上的故意伤害罪以“轻伤”为入罪门槛,加上治安处罚本身缺乏威慑力,客观上纵容了伤害程度相对较轻的暴力行为.为破解这一社会难题,一方面固然需要严肃处理类似案件,改善社会风气;另一方面也有必要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暴行罪的立法经验,扩大犯罪圈,进而考量在我国刑法增设暴行罪,使得轻微暴力行为也能得到刑法层面最明确的否定态度,以消弭社会戾气,加快我国刑法结构从“厉而不严”向“严而不厉”转变.

刑法、暴力、暴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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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4.3(中国法律)

2015-05-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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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师范学院学报

1671-9476

41-1345/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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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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