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9476.2012.04.038
论“法律诊所教育”与实践性法律教学的改革
传统法律实践教学存在不足。通过引入"法律诊所教育"方法到法律实践教学过程中,能够给法学专业学生的学习方法、职业技能培养和社会责任感等方面带来创新;分析了我国目前在法学实践教学中引进"法律诊所教育"的可行性,并提出了具体措施和建议,为高等院校开展法学实践教育改革提供重要参考。
法律诊所教育、实践性法律教学、教育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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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642.4(高等教育)
2010年周口师范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项目“高等学校法制教育的现状和改革探究”J2010003;2011年度周口市社科联调研课题“高等学校法制教育的现状和改革探究”ZKSKDY-2011-051
2012-09-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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