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9476.2004.04.016
"无财产者无人格"驳议
人格与财产的关系问题,在民法理论界历来见仁见智,其中最具代表性的观点是无财产者无人格.但其实,无论财产概念本身及其属性,还是从民法立法的历史来看,无财产者未必无人格,而无人格者必无财产.文章以为,人格与财产的关系应是:无法律规定则无人格,而无人格者无财产.
人格、财产、人格与财产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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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0(法的理论(法学))
2004-09-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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