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城市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目的:建立一套能较好反映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前后城市变化的评价指标体系。方法采用德尔菲法,根据各项指标重要性的得分均值筛选指标,并采用平均值法确定权重。结果第一轮咨询的专家积极系数为90.00%,专家权威程度为0.78;第二轮专家咨询的协调系数为0.51(P≤0.01),提示专家评估意见协调性较好。经过两轮咨询从102个指标中筛选出85个指标,指标重要性均在6分以上,最终确定一级指标 5个、二级指标22个和三级指标85个的评价指标体系。其中权重指数较高的三级指标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爱卫办年办公经费、创卫专项经费、群众对城市卫生状况满意度、全年空气 AQI (或原API)指数≤100的天数和大气 PM2.5日平均值。结论本研究建立的国家卫生城市创建评价指标体系可用于评估各城市卫生创建前后在人群健康、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经济发展和城市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等各方面变化。
国家卫生城市、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德尔菲法
R126(环境卫生、环境医学)
2016-03-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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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7-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