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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南山律宗种子戒体说及其“摄小归大”义

引用
戒体指受戒者纳受戒法于心中而生防非止恶的精神功能,在性质上有色法、心法及非色非心法之区分。戒体论完成于中国佛教律宗,南山律宗道宣以戒体诸义作为其判教的依据,归戒体为唯识学中的“种子”。在对种子戒体的形成、所依、功用等论述中,道宣阐述了其独具特色的“摄小归大”律学思想,以种子戒体作为会通小乘戒律与大乘思想的根据。

南山律宗、种子戒体、摄小归大

B948(佛教)

2011-12-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1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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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1312

51-1069/B

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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