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420X.2008.04.021
超越自由主义与民主主义:美国宪法中的共和主义
自由主义过分强调权利的个体性,主张幸福生活的个人特殊性,反对公共权力对公民美德的建构;民主主义过于重视公民个体对公共生活的话语权力与决策诉求,怀疑政治精英的公民道德状况及其审慎理性水平.这为美国宪法制定者所忧虑与不喜,他们制定的美国宪法以共和主义为政体框架,试图超越自由主义与民主主义;遏制自由主义与民主主义对个体权利和个体政治参与的过度民主要求,张扬政治精英领导责任、审慎理性的下的共和政治观.
自由主义、民主主义、共和主义
C91;D26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西方政治思想专题研究"的阶段性成果之一07BZZ022
2008-09-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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