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420X.2006.02.009
逻辑范畴被还原之后的现象学描述
有一种观点因颇具说服力而相当流行:自从维特根斯坦提出了私人语言之不可能性问题之后,以笛卡尔式自我反思为特征的"意识哲学"便失去了其合法性基础.这在二十世纪哲学流派中首当其冲的便是胡塞尔现象学.关于私人语言之不可能性和现象学的关系问题,在国内倪梁康先生与张庆熊先生几年前曾有过一场争论,①彼此相持不下.而随着国内近来对维特根斯坦在其思想转型期的所谓"现象学阶段"的关注和研究,以上这种观点再一次凸显出来.②本文认为,胡塞尔现象学从未试图用一种私人语言来进行现象学描述.作为一门尘世的学问,它需要能被所有人传达和理解.它从未试图创造一种专属于自己的"现象学语言",它所使用的语言正是我们每天所言谈与理解的日常语言.然而必须承认,私人语言之不可能性以及维特根斯坦对自己所尝试的"现象学语言"的否弃,向胡塞尔现象学所提出的真正值得反思的问题在于:使用一种公共性语言进行现象学描述所必然带来的解释学前设,与现象学还原所要求的彻底性,两者之间不矛盾吗?胡塞尔是否把捉到了这一问题,他又是以怎样的态度去面对的?由此现象学描述、现象学方法还有怎样一种意义?
"现象学"之谜、私人语言、现象学描述
B0(哲学理论)
2006-04-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7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