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14134/j.cnki.cn33-1337/c.2021.02.005

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标准的中西法传统比较

引用
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司法乱象丛生,在于财产契约属性的民商事规则取代共同生活的婚姻纠纷考量规则的价值取向偏差,突破了合同相对性而过度保护债权,亟待以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标准的中西法传统比较为镜鉴,正本溯源.夫妻共同债务中所借债务为了婚姻关系符合伦理和法理正当目的的属性不同,由此形成特色迥异的认定原则.我国同居共财的吸收原则,迥异于罗马法基于意思自治的分离原则,相互交汇于共同生活的统摄原则.吸收原则很难内生性进化发展,但有利于婚姻关系共同体的稳定,而分离原则易于矫枉过正,治理成本极大,却尊重个人独立.故唯有以致中和的夫妻债务认定理念来构建防范债权风险的制度,并落实在救济弱者的司法裁量中,方能解决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标准的根源问题.

夫妻共同债务、同居共财、共同生活、吸收原则、分离原则

DF522(民法)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浙江省教育厅高校国内访问学者教师专业发展项目

2021-06-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5页

47-61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浙江工商大学学报

1009-1505

33-1337/C

2021,(2)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