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1505.2012.03.002
论我国刑事强制医疗程序之建构与完善
2012年《刑事诉讼法》增设专章规定了"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初步构建起了刑事强制医疗程序,但还存在适用对象过窄、适用条件模糊、鉴定启动垄断、权利救济不力等问题。应当借鉴域外有益的经验,秉持保卫社会与保障权利并重的精神,对我国刑事强制医疗程序的适用对象、适用条件、启动程序、决定程序、救济程序等方面予以进一步完善。
刑事强制医疗程序、保卫社会、保障权利、建构与完善
D925.2(中国法律)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之江青年课题”11ZHJQN061YB;浙江工商大学青年人才基金重点课题QZ11-3;浙江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点课题SDSS2012ZD004
2012-08-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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