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1505.2011.03.004
当下中国能动司法的知识反思
当下中国的能动司法要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并同时避免不利的实践与后果,就必须要恪守能动司法的限度;也即要处理好"能动"地司法与"依法"司法之问的关系,并在此基础之上型构起能动司法的边界.因而,这不仅意味着,当下中国司法场域里的能动司法,必须要认真对待法治的基本原则,甚至是"法条主义";而且也意味着当下中国的司法改革,必须要摆脱长期以来西方二元对立的司法知识观对中国司法裁判与司法发展的宰制,以一种新的、当然也是适合于中国社会的司法知识观来引领中国的司法发展.
能动司法、法条主义、依法司法、适度能动、司法知识
GF8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维护司法公正与社会公平正义研究》10zd&043
2011-08-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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