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9-1505.2009.06.004

私权还是公益?环境法学核心范畴探析

引用
核心范畴研究对于环境法的学科发展和制度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私权不是环境法的核心,以环境权为核心范畴无助于环境问题的根本解决,不利于环境法学的独立和发展.环境法学的核心范畴应为公众环境利益,其在本质上是一种法益而非权利.只有从环境公益出发,坚持公益视角,才能正确解释环境法诸现象,环境法学才能证明其独立性并构建出独特理论体系,环境法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

核心范畴、环境权、法益、环境法

DF468(经济法、财政法)

2010-01-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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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大学学报

1009-1505

33-1337/C

20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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