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航运数据跨境流动监管主体——强化交通运输部监管职能
由于航运的跨境性,在数字化业务开展期间,不可避免地产生数据跨境流动问题.目前我国对其的监管主要停留在框架层面,因此需要强化交通运输部主管监管职能,明确其监管主体地位.
航运数据、数据跨境流动、监管
F832;F425.11;G250.7
2023-09-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91-93
航运数据、数据跨境流动、监管
F832;F425.11;G250.7
2023-09-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91-93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