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项海事行政事业性收费4月起停征
3月29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停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要求,自4月1日零时起,各级海事管理机构停征船舶登记费、船舶及船用产品设施检验费(中国籍非入级船舶法定检验费)等两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海事管理机构、行政事业性收费、通知、入级船舶、收费政策、交通运输、法定检验、船用产品、海事局、设施、记费、国家、国籍
U69;D92
2017-05-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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