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最低安全配员减免的认定
某日凌胜2时.xx船自福州装载钢材800吨开往广东揭阳,当天12时该船抵达揭阳港xx码头。次日上午,经海事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轮配员要求是8人.实际配员才5人,缺三副、水手和GMDSS通用操作员各1名,属于未按规定配备足够船员擅自舟亢行违法行为。但xx船申辩称其连续航行不超过36小时,可以减免相关船员的人数。
船舶、安全配员、通用操作员、GMDSS、现场检查、执法人员、违法行为、船员
U664.121(船舶工程)
2013-01-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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