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8912.2006.06.018
浅论完善我国共同海损制度
目前,国际社会在处理共同海损事件中一般以<约克-安特卫普规则>作为统一的标准,我国参照该规则对共同海损制度的规定主要体现在<1975年北京理算规则>和<海商法>.由于我国这两项规定在当前形势下存在着理算效率低、内容不统一等问题,本文通过对国内外诸法的研究与比较,并综合目前国际上存在的两种"共同安全"和"共同利益"的观念,结合我国国内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完善海上保险合同、增加时效规定、完善<海商法>等有关立法建议.
共同海损制度、完善、发展
D9(法律)
2006-07-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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