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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统一比限制度的建立及其演变

引用
比限制度为清代四大催科法之首,其历经了从"十限制"到"各地灵活设限"再到"上下忙两限制"的复杂演变过程.其中"十限制"约推行了 80年(顺治十年至雍正十一年),要求全国通行."各地灵活设限"推行了约81年(雍正十二年至嘉庆二十年),在这个时段,各地推行"上下忙两限制"渐成风气.不过,全国强制统一推行"上下忙两限制"则始于嘉庆二十年(1815年),此后终清不变,时间约为90年.但不管是"十限制"还是"上下忙两限制"时期,到各地具体执行时皆有所变异,其中"十限制"时期尤为普遍和复杂.而纳税成本、防止各种弊端以及纳税便利是推动比限制度演变的核心因素,但常常顾此失彼,法久弊生,没完没了,但总体来看,其制度越来越趋于合理.

比限、催科、票单、制度变异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比限、票单与明清州县赋役征收体制的演变研究"14BZS027

2021-05-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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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社会科学

1004-2253

33-1149/C

2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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