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职业"伦理:一个补强论证
包括法律职业伦理在内的所有类型的职业伦理,都面对一个严重的问题:为什么它是一种"职业伦理",而不是日常道德?要想回答这个问题,就必须注意职业伦理这种道德评价出现的场合,是一种"规则允许但道德不允许"的情形;并且,这种情形必然涉及到"规则的实践"的理解,这是一种以主要社会制度实现社会基本善的实践.由此出发,就会得出如下两个结论:第一,并不是每一种一般意义上的职业,都有职业伦理;第二,职业伦理必然是职业性的,而不是 日常道德的.
法律人、职业伦理、规则、道德
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司法贯彻机制研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研究"
2021-05-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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