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的财产权理论基础
征收主要涉及三类问题:征收的正当性、征收的补偿、管制性征收的判断标准.财产权的功利主义理论、人格理论和多元价值理论从不同的角度为这些问题给出了解答,三者的答案既有一致的地方也有冲突之处.它们的分歧主要体现在征收的范围(是否任何类型的财产都可以被征收)、征收补偿的标准(是否所有征收都需要以市场价格补偿)以及管制性征收的判断标准上.三种财产权理论在征收制度中均有其适用空间,可以基于实用性考量在征收制度设计中调和它们各自的适用范围.
征收、财产权、功效、人格、多元论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基本权利与公共利益平衡的实践方法与制度路径研究”16BFX083
2020-09-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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