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行政合法性:概念、结构及危机
公共行政合法性一直是个重要但模糊不清的议题.从知识传统来看,早期公共行政学者着重探讨了公共行政合法性的判定标准,其后一代学者则从宪法主义、契约主义、法律主义等不同但最终形成互构的视角阐释公共行政合法性,最近的研究重归对其概念的探究.迄今为止,“公共行政合法性”的概念尚未得到准确清晰的界定.根据已有研究与公共行政自身的结构,可将公共行政合法性的结构分为组织制度合法性、实践合法性与学科合法性三部分.以公共行政合法性的结构为剖析工具,可以更加深入全面地解读官僚制行政范式下公共行政组织制度层面的规制合法性、规范合法性、认知合法性危机,公共行政实践层面的过程合法性、统效合法性危机,以及学科层面在学科议题共识、研究方法与学术共同体认同方面存在的问题.
公共行政、合法性、官僚制行政、合法性危机
2015-06-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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