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2253.2010.11.009
新型社会组织的创建与试行——从杭州市"社会复合主体"实践看政府赋权社会的可能
中国式"强政府弱社会"治理模式正在经历变革,在政府由"全能"向"有限"的角色转型中,如何促进社会发育是一个关键问题.而社会组织作为社会力量的集中体现与社会职能的主要承担者,其成长备受关注.近年来杭州市政府对"社会复合主体"的培育就是对创建新型社会组织的一次尝试.这一理念和实践既不同于传统的社会中心论,也不同于单纯的国家中心论,而是充分正视中国现实语境下政府与社会间关系的模糊性,并试图利用这种模糊关系中社会组织对政府的依赖性去促成主动性,从而试行一条政府与社会相互增权的道路.但同时需要指出的是,在二者的相互增权之中,原有的权力结构关系依然没有改变.
社会复合主体、政府与社会关系、相互增权、杭州市
G64;G63
2011-01-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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