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2253.2010.06.006
刑事诉讼中的证据自由及其限制
所谓证据自由,指在刑事诉讼中,法律及判例原则上不对证据形式作特别要求,犯罪事实可通过各种形式的证据予以证明.证据自由是各国刑事诉讼对证据资格的普遍设定,是现代刑事证据制度体系下刑事程序特质、刑罚效率追求及揭示案件真相的必然要求.但证据自由亦应遵守"权利保护"及"司法尊严"的正当性要求.我国刑事诉讼采用可采证据枚举模式,与刑事证据自由原则构成尖锐的矛盾,不符合现代证据制度的要求,理应作出修改,确立证据自由原则及其相应的保障体系.
证据自由、正当性限制、个人权利、司法尊严、自由心证
D92;D91
2010-08-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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