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的历史逻辑与现实需求——兼论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内涵和特征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基本办学模式.我国职业教育发展历程可以说是一部产教关系史,如何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始终是推动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牛鼻子”.但由于职业教育外部关系变化、自身类型特征不明确等原因,产教关系走过了结合—脱钩—要求融合—逐步融合的过程.新时代以来,高质量发展要求产教深度融合、校企紧密合作,其支撑体系逐步完善,落实企业重要办学主体地位的法律法规逐步建立,其中,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建设培育、试点认证有望成为解决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重要途径,成为激励企业发挥重要办学主体作用的强大动力,真正推动校企建立命运共同体.
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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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710(职业技术教育)
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2018年度公益基金课题“产教融合型企业标准研究”;主持人:周风华
2020-08-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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