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7518.2012.05.001
关于“有文化的劳动者”(三)
2011年10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这与199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育……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表述比较,相同点都强调了培养的应是素质全面的有社会主义觉悟的人,而不同处是《决定》明确培养目标为“公民”,而不是“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值得我们重视的提法.
文化体制改革、社会主义文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培养目标、接班人、建设者、中国共产党、重大问题、中央委员、中共中央、教育法、公民、相同点、素质、培育、理想、纪律、道德、颁布
2012-06-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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