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理想目标与制度路径选择
从本质上讲校企合作是一个社会分工问题,也是一个成本分摊问题,它需要进行制度建设来规范.校企合作制度建设的理想目标是能够使熟练员工培养的社会总成本(包括所需要的时间成本)最低;校企合作制度建设的核心是学生学习权利的保障,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培养人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校企合作制度建设不能再是简单地、笼统地规定企业怎么做,而是应该按照市场经济法则来制定,需要充分考虑其可行性.其第一种途径可以分别制定《职业学校教育法》和《企业员工培训法》,第二种途径是制定《校企合作学生权益保护法》,第三种途径是制定《企业雇佣法》.
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员工培训、学生权益、雇佣
G710(职业技术教育)
2012-03-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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