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课程评价的《经济法》教学内容重构
在新的评价体系下,如何重构《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内容以适应课程改革的需要,这是一个重大的命题.对于经管类专业《经济法》的教学,理论知识教学应以“必需、够用”为标准;实践教学在案例的选取上务求“新”“简”;教学内容注重针对性与适用性.
课程评价、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内容
G712(职业技术教育)
2009年江西省高校省级教改立项项目“课程评价导向下的经管类专业《经济法》教学改革”JXJG-09-34-3,主持人:曾素文
2011-12-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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