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8156.2007.01.035
论判例法与制订法的融合
法律形式可以通过选择加以运用.在具体操作过程可以结合各国的实际情况明确各种法律形式的地位和相互关系,并根据各自的特点界定其效用范围,充分发挥各自的优长,以达致最佳的融合效果.
判例法、制订法、理性主义、经验主义
20
DF052(法的理论(法学))
2007-04-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78-80
10.3969/j.issn.1008-8156.2007.01.035
判例法、制订法、理性主义、经验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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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052(法的理论(法学))
2007-04-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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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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