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3040.2012.02.005
“阳光执法”体系建设的实践与思考——以台州市公安局为例
在当前开放、透明、信息化的时代背景下,台州市公安局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原则,坚持“以公开促公平、以透明促公正”,大力推进公安机关“阳光执法”体系建设,通过限制裁量权、阳光执法权、保障知情权、行使监督权、享有公平权,较为彻底地解决了公安机关“执法不公、不透明”的问题,顺应了时代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为公安机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和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了范例.
执法规范化、“阳光执法”、公信力、台州市公安局
D631(国家行政管理)
2012-10-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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