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从宽司法适用的检视与完善——以嘉兴市为例
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予以规范化,通过一年多的司法实践,成效显著.2018年11月至2020年8月,嘉兴市检察机关共办结一审刑事案件13 528件20 437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7 310件9 676人,分别占同期办结刑事案件的54.04%、47.35%.但调研发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司法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第一,侦查阶段履行告知义务不够规范,部分侦查人员程序意识不强.第二,审查起诉阶段的法律文书及程序较为烦琐,犯罪嫌疑人不易第一时间知晓自己在审查起诉阶段的权利和义务.第三,律师参与量刑协商的"两极化".一是有辩护律师参与的案件,辩护人、犯罪嫌疑人在知晓检察机关需要提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的情况下,"以时间换量刑"的做法也有发生;还有一种是值班律师参与的案件,值班律师的作用易流于形式.第四,量刑建议中的附加刑精准度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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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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