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785/j.issn.1008-942X.CN33-6000/C.2015.07.251
论禅宗语言交际的终极合作
禅宗典籍中最有魅力的是公案,公案语录属于对话交际的一种,禅师通过公案接引后学,学人凭借公案验证佛理.从语用学的合作原则来看,公案语言充满对合作原则四个准则的背离,却处处体现着禅师的良苦用心.这些看似违背合作原则的言语实际上却是以表面不合作达到终极合作,其宗旨是实现心灵主体的超越,达到回归本心的境界.要保证公案交际的成功,交际内容、主体和语境这三个要素缺一不可,只有禅师用原发自创的个性化方式,在日常性的禅修中应机接物,交流禅体验,才是合作原则的终极体现.执着于表面文字,无法摆脱言语羁绊,或是学到皮毛后程式化地仿效祖师言句,都是背道而驰,离悟道之门愈行愈远,灭失了禅宗的独立精神.
禅、语言交际、公案、顿悟、合作原则
47
B94;G64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10YJC740013
2017-04-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1页
115-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