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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农民工子女受义务教育权对策探讨

引用
义务教育具有基础、强制及免费的基本特点,受义务教育权作为一项社会权利,政府应当积极作为,用一切适当的方法尤其是用立法的方法,以促进我国适龄儿童义务教育权的充分实现.

农民工子女、受义务教育权、对策

F323.6;D661;G522.3

2011-06-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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