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中的异议与投诉
一、普通物业服务招投标中异议与投诉制度的分析
<br>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因此根据规定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采取提出异议或投诉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具体而言,异议与投诉制度在受理主体、相关事项、法定处理期限、法律后果等方面均存在相应的区别,具体分述如下。
招标投标
F284;F426.9;TU723.2
2016-08-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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