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决议是否应撤销?
业主大会的召开应按照《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规定的程序进行,地下车位和幼儿园如果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专有部分的规定,应计入建筑物专有部分面积,如业主大会召开过程中未向该部分专有部分的业主发放表决票,则违反了法律规定,业主有权要求法院判令撤销业主大会的决议。
业主委员会
D922.181;F293.33;C916
2016-08-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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