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医院物业管理项目招投标项目评析
本项目于2016年4月25日开标,共有9家供应商投标,经评审,深圳市A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B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深圳市C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为综合得分最高的前三名。上述三家公司进行第二轮竞价,C公司以最低价获得中标资格。在确认中标结果时采购人发现C公司的投标文件响应情况与招标文件不符,且专家在打分时未予以扣除。于是市采购中心组织原评审专家复议,复议发现C公司在“拟安排项目主要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及“投标人荣誉情况”方面存在打分错误,纠正后C公司的综合得分就不是排名前三,进而无法参与之后的竞价。
物业管理项目、医院物业、项目招投标、投标项目
F293.33;R197.32;F426.9
2016-08-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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