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大会制”VS “业主代表制”--关于小区治理选择的探讨
小区是由拥有各自独立私有产权的房屋,被围墙、水道等与外界隔离开来的特定范围内的土地,绿化、公共设施等组成。在小区里,房屋门内的属于私权,房屋门外又和别的业主共同构成公权范围,这里特指小区的公共治理,房屋的主人(业主)天然拥有参加小区共同治理方面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
业主大会、代表制、小区治理、业主代表、治理选择
D922.181;F299.233.3;D035
2016-10-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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