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实施“铁路城镇综合体”的对策与深层思考
从2013年以来,一个将“轨道交通建设”与“沿线土地开发”挂钩的“铁路城镇综合体”的概念悄然走进公众视野;2013年8月国务院发文要求放开铁路所有权、经营权,加大力度盘活铁路用地;2014年初,中国铁路总公司上报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国土上实施“铁路城镇综合体”土地综合开发方案;2014年8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关于支持铁路建设实施土地综合开发的意见》。要求实施铁路及站场毗邻区域土地综合开发利用,以支持铁路建设,促进新型城镇化。一时间,各相关方充满期待。广东、福建、江西、安徽、四川、辽宁、上海等省市更是跃跃欲试,纷纷上马。那么,这些城市在开发“铁路城镇综合体”时应采取哪些对策?又该注意哪些问题?
深层思考、综合体
F127;F327;F276.3
2016-10-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4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