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最新案例看隐名买房案件的处理
现实生活中,因为规避限购政策、获得贷款、取得优惠、逃避债务、隐匿财产、避免家庭矛盾等原因,由一方实际出资,另一方作为登记人购房的情形屡见不鲜。而一旦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出现不稳定,又或者出现第三方的介入,就会引发对房产所有权的争议。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审理的一起非为规避限购隐名买房案件再次将该问题推到房地产法律实务的前沿,另外2011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做出过类似的判决,但该案件也不涉及到规避限购令。本文在分析两起案件的基础上阐述隐名买房案件的处理方式。
2016-10-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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