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760/cma.j.issn.1000-6672.2016.05.013
北京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与2012版全国规范对接结果及分析
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是我国政府近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工作之一。2000年出台的《关于改革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计价格[2000]962号)》确定了“中央管项目、地方订价格”的原则,即国家相关部门制定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相关政策和规定,但不具体定价,省市两级物价和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详细的医疗服务价格及方案。其后国家计委、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试行2001年版)》,经2007年新增和修订项目,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共计4170项。但2001年版规范存在许多不足,明显不适应卫生事业发展的需求,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医改的进程[1-2]。2012年正式公布了《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年版)》(以下简称2012版《全国规范》)。北京医学会于2012年11月起受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及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委托,组织了45个专科领域3000多名专家,根据2012版《全国规范》对北京市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全面对接和清理。本研究在对接结果的基础上进行分析总结,并针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对接工作提出建议。
北京市、医疗服务价格、规范、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价格管理、卫生事业发展、委员会、国家、全面对接、相关政策、价格改革、计划生育、中医药、医学会、卫生部、管理局、负责制、组织、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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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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