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760/cma.j.issn.1000-6672.2015.08.020
从医疗成本角度对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总量测算
以上海市2013年经济运行数据为基础,将公立医院医疗成本分为人员支出、卫生材料费、药品费、其他支出四大类,分别对四类成本进行测算,并对其补偿渠道进行分析。通过测算认为,在当前财政补助模式下,取消药品加成后,为保持公立医院经济运行的可持续性,上海市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总量为75.0亿元~116.9亿元,门急诊次均费用要增加10.6~27.7元,每住院床日费用要增加76.7~151.4元;医保总支出要增加15.1亿元~33.3亿元,约占2013年上海市医保基金结余的7.3%~16.1%,占当年医保基金累计结余的2.2%~4.9%。因此,建议在综合考虑公立医院经济运行、医保基金承受能力、群众整体负担的前提下,结合降低药品耗材费用、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开展医疗机构成本核算等措施,合理确定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总量。
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财政补助、测算
R19;R1
美国中华医学基金会卫生体系研究与政策转化合作项目CMB-CP 14-190;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委托课题2014
2015-09-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623-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