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760/cma.j.issn.1000-6672.2009.04.012
对医院医疗事故防范与处理预案的调查
@@ 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制定防范、处理医疗事故的预案,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减轻医疗事故的损害[1].自2002年9月1日开始实施<条例>迄今已逾6年,各级医疗机构<医疗事故防范与处理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的编制现状如何?实施的成效如何?我们通过现场调查和网络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对此进行了调查,以期引起卫生政策决策者和医院管理者的关注与重视.
医院管理者、医疗事故防范、处理预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现场调查、卫生政策、网络调查、决策者、国务院、预防、方法、编制、颁布
25
R1(预防医学、卫生学)
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A200530-2
2009-05-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249-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