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760/j.issn:1000-6672.2006.03.004
深圳市劳务工合作医疗的探索与思考
为了建立适合于劳务工的医疗保障体系,着力解决劳务工就医难、看病贵问题,深圳市在早期劳务工合作医疗的基础上,于2005年3月1日在布吉、龙岗、龙华和沙井4个街道正式启动了劳务工合作医疗试点,规定每人每月缴费12元,其中用人单位缴交8元、劳务工个人缴交4元,可以既保门诊看病,又保住院治疗,受到了企业与劳务工的欢迎.目前参加劳务工合作医疗的实际缴费人数已突破100万,定点医疗机构也在逐步增多,医疗费用有所控制,取得了初步效果.
合作医疗、劳务工、医疗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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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9(保健组织与事业(卫生事业管理))
2006-04-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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