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760/j.issn:1000-6672.2001.11.008
护士的权利与维护
@@ 由于种种原因,护理工作者的合法权利有时得不到有效的保护.重视和加强护士权利的维护,保障其合法权益,有利于护理事业的发展和人民的健康.
一、护士权利的法律地位
法律具有规范性,它通过对权利与义务规范调整,达到对一切同类主体行为起作用的目的.
人身权利和依法执业是护士最基本的权利.人身权包括生命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自由权、名誉权、隐私权等等.就人身权而言,我国的刑法、民法、行政法三大实体法对人身权的保护显得极为突出.其他部门法中也有大量的保护人身权的条款.这些有关人身权的保护规范,尽管各自所处的法律部门不同,采取的制裁方式不同,但它们所保护的对象同样都是人身权.由于护理职业的特殊性,非常有必要向社会强调和宣传护士人身权利的保护.我们知道,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人们愈来愈珍视健康和生命,而医护人员所从事的职业是一项高风险性工作,它受到患者机体状况和医疗水平限制等多方制约.在医疗过程中,稍有不慎或变故,医护人员往往直接面对的是充满无比悲哀,甚至失去理智的患者家属.因此,他们的人身权往往更容易在特定的环境下受到侵害,这也就决定了强调护士人身权利不受侵犯的法律意义.依法执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护士在取得护士资格并注册后依法从事的护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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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9 (保健组织与事业(卫生事业管理))
2004-04-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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