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760/cma.j.issn.1671-0290.2001.03.026

药物化妆品研究进展

引用
@@近年来药物化妆品充斥世界化妆品市场,广告宣传更是竭尽其能。各国对此类产品的法律限定尚在讨论中。各种药物添加剂的作用有待明确。新原料、新技术的研究不断促进商品更新换代[1]。本文就有关药物化妆品的研究综述如下。 一、定义与法规 1.日本[2]:除药品、化妆品外,规定有“准药品(quasi-drugs)”。其中以预防痤疮、皮肤粗糙、瘢痕、冻伤或对皮肤及口腔进行消毒杀菌为使用目的的制品中有:⑴药用化妆品;⑵药用牙膏等。 2. 欧美国家[2]:近10年来频繁发现cosmeceutical一词。cosme为美容,ceutical为药物,通译为药物化妆品。美国FDA对此类产品没有法规限定。美国食品、药物及化妆品条例(FDCA)中“化妆品”定义:用于人体清洁、美化、促进魅力或改变容貌但不影响人体结构或功能的制品;“药品”定义:用于治疗或预防疾病、或影响人体结构或功能的制品,其中OTC(非处方药)包括含氟牙膏、激素霜、遮光剂、止汗及止臭等。

药物化妆品、人体结构、制品、药品、商品更新换代、欧美国家、药用化妆品、药物添加剂、化妆品市场、预防疾病、有待明确、含氟牙膏、消毒杀菌、皮肤粗糙、功能、非处方药、法律限定、法规、产品、遮光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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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9;TQ65

2004-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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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医学美学美容杂志

1671-0290

11-4657/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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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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