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760/cma.j.issn.1001-4497.2001.02.030
特殊人群心瓣膜置换术的瓣膜选择及术后抗凝
@@心脏瓣膜置换时,选择生物瓣抑或机械瓣一直没有定论。换瓣术后的抗凝治疗则已形成共识,即生物瓣需6个月左右的短期抗凝;机械瓣必须终生抗凝,并应保持抗凝水平在凝血酶原时间比率(PTR)1.5~2.0或国际标准化比率(INR)3.0~4.0之间〔1〕。对某些特殊人群,瓣膜选择及术后抗凝各有其特点,也更具争议。
一.青年女性及孕妇
青年女性行换瓣手术时,应考虑妊娠问题。因孕妇处于血液高凝状态,抗凝不当容易发生血栓栓塞、出血等并发症,且华法林及肝素等抗凝药物均对胎儿有不良影响。因此,对有生育要求的女性,换瓣手术时选择生物瓣可避免抗凝治疗带来的各项并发症,可能更为理想〔2〕。但是,生物瓣的耐久性较差,年轻及妊娠等因素均可能加速生物瓣的衰坏过程,病人可能再次手术,甚至妊娠期急诊再换瓣,所以,越来越多的医师选择置换机械瓣〔4〕。亦有报道〔5〕,对换瓣术后青年女性长期随访,结果机械瓣组10年瓣膜完好率明显高于生物瓣组,但病人的10年生存率明显低于生物瓣组;并发现妊娠并不加速生物瓣的衰败,因此认为,青年女性的瓣膜选择应因人而异,需充分权衡利弊后再作决定。
对机械瓣置换术后孕妇的抗凝治疗,有以下几种方案。
(1)华法林方案:全妊娠期均用华法林抗凝。因华法林可通过胎盘,在妊娠期头3个月内有致畸作用,并可能导致胎儿出血,所以该方案并不安全〔2,6〕。但亦有报道〔4〕,50例孕妇用该方案抗凝,无一畸形胎儿。
(2)肝素方案:妊娠期停用华法林,用肝素抗凝。由于需每日至少2次静脉注射肝素,并严密监测ACT,极不方便;且孕妇大出血发生率高达16%以上,最终仅有67%孕妇可娩出健康儿,所以该方案已基本上被弃用〔2,4〕。近年研究的低分子肝素及口服肝素〔7〕可否用于孕妇抗凝,尚待观察。
(3)华法林与肝素交替方案:一旦确诊妊娠,立即停用华法林改为肝素静注,3个月后改回华法林口服,至产前2~4周,再停用华法林改为肝素,产前2~4?h停用肝素,产后立即恢复华法林抗凝。目前多数作者〔4,6,8〕推荐该方案,认为关键是很好地控制华法林,使抗凝水平与妊娠前相似。根据我国国情,如无使用及监测肝素的条件,亦可选华法林方案〔9〕。
妊娠期内如发生血栓栓塞,可首选尿激酶、链激酶等溶栓治疗,一般不会对孕妇及胎儿产生不良影响〔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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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654(外科学各论)
2004-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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