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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后期地方性正俗禁戏史料编年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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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中叶后,宫廷与上层禁戏诏谕、律令相对减少,而文人士大夫参议、家训官箴、功过格等社会舆论禁忌增多.导因于官方戏曲教化论影响,禁戏的言论将戏曲传演看做一切罪恶的渊薮,看做风俗奢靡、道德堕落的罪魁祸首.随着明代后期士宦蓄养家乐家班风气兴起,衙府堂会演剧“坏家法、渎伦义”对家庭生活及市井风气的影响亦受到舆论更多抨击.戏曲作为一种文化活动所建构的公共文化空间对社会各阶层的影响越来越复杂.依托基层社会自治而展开的地方性正俗禁戏,不仅由苏州、杭州、南京、松江等江南大都会向乡坊市镇推进,还在北京、山西、徽州、河北、福建、江西等戏剧撰演重地及周边郡县蔓延开来.

明代后期、地方性

K248;I206.2;C912.11(2)=48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09BZW040

2015-01-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313-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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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戏曲

978-7-5039-3546-6

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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