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人流動與朝鮮鄉約頒行
朝鮮王朝在地方上通過監察制度和戶籍制度實行禮儀政策,由於在朝鮮半島上各地的地理環境和經濟條件不同,加上地方官員管治不善和機制本身的模糊,導致未能產生成效.中宗十二年,朝鮮中央政府下令各地頒行《呂氏鄉約》,目的是使各地鄉人熟悉鄉約條文,繼而遵守鄉規,學懂儒家的禮義精神.當時的朝鮮士人在全國各地流動,對於鄉約的頒行和儒家文化的傳播起了很大作用.
留鄉所、五戶一統、士人流動、朝鮮鄉約
本文爲香港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優配研究金資助項目,項目編號:HKBU245913,謹此致謝.
2016-08-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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