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养老问题研究
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养老应按照建立“政府终身补贴、居家养老与传习所养老相融合、特殊养老金基金和完善养老保障相配套”的总体思路,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非遗传承人养老制度;针对非遗技艺的终身制特点,制定传承人政府养老补贴办法;针对非遗传承的延续性特点,建立居家养老与传习所养老融合模式;针对非遗传承人的身份性特点,建立特殊的养老基金制度;针对农村非遗传承人的价值性特点,完善养老法律体系;完善《非遗法》中有关非遗传承人保护的具体规定,增加有关传承人特殊保护内容;建立非遗项目社会治理机制,丰富非遗传承人权益保护的手段;落实政府文化责任,完善非遗传承人养老保险投入机制.
农村非遗保护、非遗传承人、养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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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22(中国)
四川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养老问题研究》的最终成果,项目编号09RKX02012008
2014-04-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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