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商标协会在广、深两地举办新《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培训班
4月21至23日,正值2014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也是新《商标法》即将实施之际,中华商标协会主办的“2014年新《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专题培训班”(以下简称“广深培训班”)在广州、深圳两地成功举办.中华商标协会会员代表、工商系统工作人员、企业知识产权法务工作人员以及商标代理人、律师等共计400余人参加了培训.此次广深培训班呈现出了如下新亮点:一、培训内容系统务实,引领新法最前沿信息中华商标协会特邀工商总局商标局法律事务处处长原琪、异议形审处副处长贺艺娇和监管处副处长谢乐军以及商标评审委员会案件审理三处处长薛寅君、案件审理六处调研员张月梅分别针对新《商标法》修正整体情况和《商标法实施条例》修改重点内容、商标注册和异议程序、商标专用权保护与行政执法程序以及商标评审法律制度的新变化、新要求进行详细讲解,系统全面地帮助广大企业、商标代理机构、律师事务所、全国工商系统和相关行业协会等单位从业人员及时了解新《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的修改变化,掌握商标注册、使用、保护和管理等工作的最新信息和要求.
2014-06-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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