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AD案件中涉及的商标法律问题
近期,美国苹果公司与台湾唯冠集团(以下简称”台湾唯冠”)及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唯冠”)就核定使用于”计算机”等商品上的”IPAD”商标的权属争议引起了广泛的关注.根据媒体报道,双方已经就相关争议分别在香港、深圳、上海等地提起了多起诉讼.
案件、商标、深圳、与台湾、权属争议、计算机、香港、诉讼、上海、商品、苹果、美国、媒体、科技、集团
D923.43(中国法律)
2012-08-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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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43(中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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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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