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AD”商标争议的启示
一、“IPAD商标之争”背景梳理
(一)“IPAD”与苹果的区别
大多数人都知道IPAD是美国苹果公司产品的标记之一,但同时,它又指苹果公司的一类产品,如iPhone是指苹果的手机,IPOD是指苹果的播放器,其中包括Nano、shuffle、video等等,“IPAD”则指苹果的新一代平板电脑.可见,“IPAD”[1]首先是指一类电子产品,如同PC[2]指个人电脑一样.
ipad、商标争议
D923.43(中国法律)
2012-06-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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